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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 间 : 2015-9-25 12:04:13 编 辑: 管理员
9月23日,也就是前天,州政府刚刚提议修改落日条款,以便更好的保护楼花的购买者!这一大好消息,为众多楼花购买者彻底扫除阴霾。前不久,某无良开发商在房价大涨的情况下,为谋取更多利益,借“落日条款”为由恶意单方面终止购房合同,导致了众多楼花购买者利益严重受损,却无处申诉!
人心惶惶的“落日条款”到底是什么?
“Sunset Clause 落日条款,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目的:
1. 如果在开发项目进展不顺利,如因审批、施工或者资金原因导致项目完工重大延误的情况下,允许开发商或者买房者解除合同,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;
2. 落日期后,开发商也可选择不继续运作该项目,对项目进行处置或者放弃;
3. 落日期后,如果开发商还未交房,那么购房者可以选择不继续等待,索回定金,进行其他投资;
4. 落日期后,原签订合同失效但开发商也可选择继续运作该项目,与买家协商并可对项目合同进行重新拟定;
可以明显看出,“落日条款”更多的保护了开发商的利益!所以,一些无良开发商,会故意延期交付,逼购房者自动放弃合同,这样就可以马上转手以即时高价再次卖出!
所以,这个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的“落日条款”,几乎成了很多有意购买楼花者的绊脚石!昨天,创新和政策改善部长(Innovation and Better Regulationminister) Victor Dominello 就这个“不公平”的条款,提出了两个方案:
方案一:
楼花购买者合同中引入一新条款,只允许购房者 实施落日条款取消合同。
方案二:
楼户购买者合同中引入一新条款,规定如果开发商取消原先的购买合同,并在一定时间内转售给他人,则购买者有权向开发商要求赔偿两份合同的差价。
Victor Dominello说:“政府对落日条款被开发商滥用的情况非常担心。买房是人一辈子的大事,必须要好好保护买房者的权益不受侵害!”
结语
这一次的改革方案,算是给想要购买楼花的朋友吃了一颗大大的定心丸,看得出政府在大力提倡房产投资行为的同时,也在不断保护房产投资者的利益。所以大家就放心大胆的投资吧!